各研究生班: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提交材料、班级初评、班级复核和学院复审,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匿名或逾期反映问题均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9-87092023
电子邮箱:xnhyxgb@126.com
地址:理科大楼E307
化学与药学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