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化学与药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要求,经学生本人填报志愿、学院审核,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4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实名反映。
联系人:马玉萍 电话:87092963
化学与药学院
2024年3月27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化学与药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要求,经学生本人填报志愿、学院审核,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4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实名反映。
联系人:马玉萍 电话:87092963
化学与药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