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药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7 作者:马玉萍 浏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化学与药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要求,经学生本人填报志愿、学院审核,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4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实名反映。

联系人:马玉萍 电话:87092963

附件:化学与药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结果

化学与药学院

2024年3月27日


编辑: 马玉萍
终审: 周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