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名额
我院名额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5名(化学专业1名、药学学硕1名、药学专硕2名、制药工程1名)。
2.评选依据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和《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选。
3. 申请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思想政治考核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成绩单、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 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版个人生活照1张。
5. 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导师需在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前在系统中按时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二、校长奖学金
1.评选名额
我院名额1名。
2. 评选依据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并参照《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选。
3. 申请材料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思想政治考核表》、《研究生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成绩单、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三、小米奖学金
1. 评选对象及推荐名额
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获奖学生等级。“小米特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小米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2. 评选依据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 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8)参照《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选。
3. 申请材料
《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思想政治考核表》、《小米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四、宝钢优秀学生奖
1.评选对象及推荐名额
表现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校评选名额2名,学院可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1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2万元。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向宝钢基金会推荐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学位课成绩在85分以上;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具体评选事宜请学院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 号)文件要求,并参照《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选。
3.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思想政治考核表》、《研究生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2 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五、相关说明
1. 学习成绩由学院研究生办负责;论文发表情况、发明专利、实践创新等科研成果由导师代表审核与认定;德育考核、分数汇总由学工办负责。
2. 申请人可同时提交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如国家奖学金评审未通过,则自动转入校长奖学金评审。如同时申请小米奖学金或宝钢奖学金,请写明优先等级。所有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 请申请人于2024年10月8日12点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理科楼E307室),《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hyxg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琼 温晓英 王宁
电话:029-87092023、87092303
化学与药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