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为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本科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秩序运行良好,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 长: 王进义 高增刚
副组长: 周文明 欧渊博
成 员: 耿会玲 汤江江 曹 蔚 杨新娟 余瑞金 李定 张秀云 李鹤 吕英华 郭宏波 徐勇前 刘志刚 田 鹏
二、时间安排
第10-11周(4月 18日-4月 28日)
三、检查内容
(一)教研室负责的主要内容
1.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课堂讲授内容是否符合课程质量标准;重点检查近三年新进教师上课情况及首次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课堂授课质量跟踪与指导情况;
2. 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工办负责的主要内容
1.检查学生的出勤、课堂纪律等情况;
2.教材选用及学生教材持有情况;
(三)实验室负责的主要内容
1.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安全标识、规章制度上墙、实验教学资料归档等标准和建设情况;
2.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检查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排查实验室用水、用电、压力容器使用、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及消防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四)教学办负责的主要内容
1.统计学院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情况;
2.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并将师生反映的问题及建议上报学院和相关职能处室;
4.组织落实学院档案(试卷及毕业论文)自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党政管理干部,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系(室)主任等,应深入课堂听课、看课,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不少于1学时);
2.请学院各部门(教研室、实验室、学工办、教学办)积极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师生意见的收集与整理,并于4月24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听课表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E311)。
联系人:马玉萍 联系电话:87092963
化学与药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