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保障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学校2023 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育教学工作部署会安排,现就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2023年春季学期自2月6日开始,6月18日结束。2月6日至2月19日,按课表1-2周上课;
(二)2月20日至2月26日为考试周,完成上学期相关考试,考试结束5天内提交成绩;
(三)2月27日开始,执行第3-18周教学安排。
二、教学检查
(一)开学前教学检查内容
1. 教学准备情况:核查教学任务落实、课表信息、各项教学文件材料的准备情况;
2. 教学场所条件保障情况:实验室教学环境、安全与实验仪器准备情况,相关教学设施的完备情况等;
3. 师生到位情况:教师到岗情况和学生返校注册情况,延期返校学生的教学安排与信息统计工作。
(二)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课堂教学基本状态,做到课堂教学检查全覆盖;
2.2023届毕业论文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室)主任组成的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新学期整体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2.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做好相关专项检查。教学办和教研室负责检查课堂教学、教学秩序及教学文件等情况;学工办负责检查学生返校及学风情况;实验室负责检查实验室安全、实验环境、实验仪器及试剂准备情况;
3.院领导、基层组织负责人、班主任等要深入课堂听课、看课、巡课,检查教师准时到课、课堂纪律、学生出勤率及教材到位情况等情况。课堂教学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在线巡课检查为辅。
四、注意事项
(一)各教研室通知任课老师做好回归线下教学准备、考前辅导答疑、补齐补足实验教学等工作内容;
(二)班主任、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做好上课和复习备考准备,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向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报备和补缓考手续;
(三)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教学办。
联系人:马玉萍 联系电话:87092963
化学与药学院
2023年2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