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办法》(校研发〔2020〕220 号)和《关于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教学科研、推广工作的教职工,且本人为非在读研究生;上年度学校职工岗位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3.熟悉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履行导师岗位职责。
4.没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被限招或停招的情况;近 3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各级抽检中未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情况。
5.科研数据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校内导师科研数据同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通过的,标准按照《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办法》执行。外聘导师科研数据由本人填写提交审核。
6.申请者的年龄要求:1968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60岁退休者)或1963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65岁退休者)。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报。导师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见《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操作手册》(附件 1)。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人师德师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初次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学院组织专家对其学术水平和指导研究生能力进行答辩评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分委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获得参会成员 2/3 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
4.学校审核备案。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导师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时间安排
1.4月10日-4月24日,学院修订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拟申请2026年招生资格的导师,在学校科研系统完善科研信息。
2.4月25日-5月18日,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信息。
3.5月19日-6月6日,学院审核、公示、报送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实行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分类年审,导师可以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招生资格。导师原则上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不超过2个类别或领域)下提出博士或硕士招生申请。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审核时需对其本人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是否具备相应的培养条件进行审核。
2.学院将申请者近三年指导研究生的就业率、导师考核结果、完成导师培训情况作为审核的参考指标。
3.专业学位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工作同步开展,聘任程序及相关要求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2025〕1号)执行;校外合作导师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表》、《专业学位校外合作导师汇总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5月18日前提交研究生办公室。
4.2026年导师年审,学院不统一进行补审。对到校正式报到的引进人才,可按照学校人才工作组会议研究的导师类型进行补审。
5.初次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学术水平和指导研究生能力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6.对在国家和陕西省抽查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要严格落实停招3年的制度,不得违规申请。
7.学院将按照要求将申请者名单及其申请条件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上报材料如存在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申请者资格,并追究申请者责任。
联 系 人:温晓英 李敏
联系电话:87092303/87092662
化学与药学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