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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13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榜样,引导⼴⼤⻘年深⼊学习党史,牢固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引领⼴⼤团员⻘年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标,实现中华⺠族伟⼤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春⼒量,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安排,在2021年“五四”期间,开展先进集体和个⼈评选表彰⼯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部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北农林科技⼤学学⽣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制度(试⾏)》有关要求,组织团员⻘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两制⼀课”,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与主题团⽇活动,参与⼈数不少于⽀部⼈数的90%,按时收缴团费。

3.团⽀部学⻛良好,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部成员⽆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

4.开展“活⼒团⽀部”创建⼯作,⽀部各宿舍在“星级⽂明宿舍”评⽐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定期组织团员⻘年参加社会实践、⻘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体活动等。

6.⽀部成员能⾃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作,创造性地开展本⽀部的特⾊⼯作。

(二)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九⼤精神,坚持参加⽀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践⾏“两个维护”。

2.模范作⽤突出。综测成绩名列班级前30%,努⼒做到德、智、体、美、劳全⾯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

3.道德品⾏优秀。⾃觉践⾏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尚。已注册⽹络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

4.遵规守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内活动,⽆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创建的“五个⽂明⼯程”中表现突出,所住宿舍在“星级⽂明宿舍”评⽐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教师及学⽣团⼲部均可参评,学⽣团⼲部参评时须满⾜优秀共⻘团员第1、4条。

2.积极参加团⼲部培训,不断提⾼⾃身综合素质与能⼒。

3.热爱共⻘团⼯作,热⼼为团员⻘年服务。

4.创新性开展⼯作,成绩突出。

5.综测成绩名列班级前30%。

(四)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

1.学习组织有保障。团⽀部组织健全、分⼯明确,按要求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且年度开展次数不少于20次;规范填写政治理论学习会签到簿、记录簿、学习簿及团⽀部⼯作⼿册;“⻘年⼤学习”参与率达80%以上

2.学习内容丰富。团⽀部能够在政治理论学习会上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九⼤精神、团的⼗⼋⼤精神,引导⽀部成员⾃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针政策。在特殊时间节点上开展的学习内容紧扣时政热点,并在⽹络媒体上发声亮剑。

3.学习形式多样。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时,团⽀部⽀委能够独具创造性,开展形式新颖的学习活动,不断激发⽀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4.学习成效显著:团⽀部成员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步增强对党的各项政策⽅针的理解,提⾼政治素养及思想觉悟,在各类活动及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院团委申请,经学院团委评议、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共2个名额。

2.“优秀共青团员”,由团支部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经院团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共21个名额。

3.“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个人申请,院团委组织遴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共11个名额。

4.“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申请、院团委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并提交相应材料。学院共1个名额。

三、时间安排

1.4月13日-15日,申报。各团支部、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团支部申报材料需准备支撑材料。

2.4月16日-18日,评审。院团委审核各团支部、个人申报材料,组织汇报答辩。

3.4月18日-20日,公示。院团委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按时申报。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在4月15日下午4点前将“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登记表、“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等材料与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院团委组织部邮箱(nwsuafccpzzb@163.com),以团支部名称命名压缩包,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2.公开过程。各团支部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名单确定后应及时予以公示,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化学与药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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