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进义 高增刚
成员:周文明 欧渊博 汤江江 耿会玲
二、分流原则
坚持学生自主理性选择,学院合理调配相结合原则,充分尊重学生修读意愿,在公平、公正、公开基础上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合理、结果公开。
三、专业设置
1.应用化学专业
2.化学生物学专业
四、分流对象及专业指标
1.分流对象:我院按化学类招生、培养的2022级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专业分流指标: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科发展考虑综合考虑,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两个专业计划各2个行政班,每个班的人数不超过32人。
五、分流办法
1.每名学生根据自己情况按顺序选择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或者化学生物学专业);
2.学院根据学生志愿、专业指标、第一学期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
3.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在该专业接收人数范围内时,按学生志愿分流到相应专业;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超过该专业最大接收人数时,按照学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接收,没有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调配至第二志愿专业。
六、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3年3月19日-3月21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大类专业分流”应用在线申报分流志愿。
2.审核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6日。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及专业办学条件等情况确定分流结果。
3.结果公示:学院拟定专业分流名单,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3月31日之前完成公示。
七、其他
1.学院指定专人为学生解读各专业培养方案,并通过多种形式为学生专业选择提供指导,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点,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择专业;
2.本细则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玉萍 电话:87092963
联系人:张文晖 电话:87092023
化学与药学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