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 2023-2024 学年研究生新增新长城助农、中科锐星乡村振兴、麦垛乡村振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长城助农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品学兼优的 2024 年能按期毕业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 50%,综测成绩不低于70分,名额1名,资助金额 5000 元。
提交材料:
1.《新长城助农奖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需要填写电子版后打印,签名处需手写;
2.按照附件模板提交《我的成长足迹》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新长城项目候选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4.《学业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一份);
5.《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二、中科锐星乡村振兴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基本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 50%,综测成绩不低于70分,名额1名,资助金额 3000 元。
提交材料:《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学业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一份)、《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三、麦垛乡村振兴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基本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 50%,综测成绩不低于70分,名额1名,资助金额 3000 元。
提交材料:《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学业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一份)、《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四、相关要求
1. 申请人已经获批的奖学金(不含:学业奖学金)中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奖项,不得重复使用。
2.申请人可同时申请以上三项奖学金,请写明优先等级。所有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请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日12点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理科楼E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hyxg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琼 温晓英
电话:029-87092023、87092303
化学与药学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