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一、办理人在开好的发票和购销合同上签字(谁的经费谁签字),然后找主管院长签字。
二、办理人进入自己系统录入并提交发票、合同;提交国资员审核;国资员提交国资处审核;主管国资副院长审核后国资员复核并打卡及建账单;单位国资员处要留建账单和国资卡,办理完毕后开始履行报账手续。
友情链接: 国家科技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国家教育部 | 图书馆 | 学校处室 | 校内学院 | 学校首页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化学与药学院
地址: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2号 邮编: 712100
网站负责人:高增刚 管理员:赵保魁 技术支持:绿道软件